10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结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商标争议案,判决其商标并未损害乔丹肖像权,最高法认为商标没有体现乔丹个人特征,不具有可识别性,不构成损害肖像权。不过,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今年6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多次乔丹体育上诉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案件进行判决,据不完全统计,类似判决书共有7份,均为乔丹体育败诉,败诉理由相似。2012年,乔丹起诉乔丹体育侵犯其姓名权,请求注销其多项商标。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驳回其申请,乔丹提起行政诉讼,随后双方打了8年官司。
10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结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商标争议案,判决其商标并未损害乔丹肖像权,最高法认为商标没有体现乔丹个人特征,不具有可识别性,不构成损害肖像权。不过,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今年6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多次乔丹体育上诉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案件进行判决,据不完全统计,类似判决书共有7份,均为乔丹体育败诉,败诉理由相似。2012年,乔丹起诉乔丹体育侵犯其姓名权,请求注销其多项商标。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驳回其申请,乔丹提起行政诉讼,随后双方打了8年官司。